不合格品的處置:
不合格品處置方式主要有:退貨、挑選、返工、讓步接收、改切和報廢等。
- a) 退貨:當最終判定為退貨時,由質管部通知采購聯絡供應商進行退貨處理;退貨處理必須在一周內完成。
- b) 分選:當最終判定來料為分選時,由采購與供應商溝通安排人員進行100%挑選;過程不良的分選按返工執行。質管部確定分選標準;分選后產品必須經質管部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放行并掛合格標識。
- c) 返工:當最終判定為返工時,操作工按照返工作業指導書進行,返工數量≤10支時,檢驗員直接在不合格評審單記錄返工的相關信息,當數量>10支時,檢驗員按照返工流程在返工通知單上記錄返工信息,返工后產品必須經質管部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放行并掛合格標識。
- d) 改切:當最終判定為改切時,不合格品的處理即已完成,不需要判定人員對改切后產品是否合格再次進行驗證。生產根據派工單將待改切產品統一轉移到非標車間,非標車間檢驗員會按照正常的檢驗流程對改切后的產品進行全尺寸檢驗。
- e) 讓步接收: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可使用讓步接收a)輕微外觀及非重要尺寸不良;b)不會造成最終產品的性能缺陷和嚴重的外觀缺陷;c)緊急使用未檢驗的物料。
當讓步接收不滿足馬拉茲內部執行標準,但是符合客戶要求時,只需馬拉茲內部批準;
當讓步接收不滿足客戶要求時,需要向客戶提出,并按照客戶的偏差申請流程執行。
必須將讓步接收的產品的型號、數量、批次號、不良原因等信息登記并存檔以便跟蹤和追溯。
- f) 報廢:當最終判定為報廢時,由倉庫人員依據有過程質量主管簽字的(單次>5000元的需總經理簽字)《不合格品/項評審報告》進行處理并入報廢品庫,倉庫人員對報廢品核對無誤后,需在《不合格品/項評審報告》上進行簽字確認。
5.5 不合格品的標識
5.5.1 不合格品標識卡必須注明型號,數量,檢驗員,檢驗日期及判定結果等相關信息,不
同的處理結果必須懸掛相對應顏色的標識卡,具體要求如下:
a) 綠色標識卡 -- 合格的產品
b) 紅色標識卡 -- 報廢的產品
c) 藍色標識卡 -- 退貨的產品
d) 黃色標示卡 -- 待處理的不合格品(待返工、待返修、待改切及狀態不明可疑品)
e) 紫色標識卡 -- 讓步接收/特采的產品
5.5.2 不良品狀態標識參見《不良品顏色標識定義(OPL)》。
- 3 相關文件
6.1 MARAZZI QMS-012 《過程檢驗控制程序》
6.2 MARAZZI-QMS-13 《成品檢驗控制程序》
6.3 MARAZZI QMS-011 《進料檢驗控制程序》
6.4 MARAZZI QES-038 《客戶投訴處理流程》
6.5 MARAZZI QA-075 《返工作業管理規定》
6.6 MARAZZI OP-161 《返工作業指導書》
- 4 相關表單
7.1 《不合格品/項評審報告》
7.2 《返工通知單》
7.3 《不合格品通知單》
7.4 《特采單》
7.5 《質量日報表》
7.5 《過程CTQ檢查表》
7.6 《過程審核檢查表》
- 5 附件:不合格品標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