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加強質量管理,提高公司產品質量,明確各個環節應承擔的產品質量責任以及出現問題時的獎罰標準,特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馬拉茲內部所有生產過程及為馬拉茲提供產品和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3 職責
3.1質管部:具有產品質量判定、責任判定和處罰/獎勵的權限;
3.2人事行政部:負責對質量獎懲結果的執行,即獎、罰款的兌現工作。
3.3其它部門:負責配合執行,主動處理和解決不良問題,接受處罰結果。
4 程序內容
4.1 獎罰標準
序號 | 獎罰類別 | 獎罰標準 | |
1 | 技術 文件
| 1.1因圖紙錯誤,導致產品質量問題及客戶投訴的。 | 第一責任人承擔200元~損失金額的50%,第二責任人承擔100元~損失金額的30%。 |
1.2技術資料包括圖紙未按照流程審批下發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1.3因工藝或圖紙更改未及時更新,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 |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元~損失金額的30%。 | ||
1.4因工藝文件或圖紙私自進行更改,但沒有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若查不出責任人,責任區域主管處罰50元/次。 發現者或提出者獎勵50元/次。 | ||
1.5因工藝文件或圖紙私自進行更改,造成產品質量問題及客戶投訴的。 | 第一責任人承擔200元~損失金額的70%。 | ||
1.6外來技術資料未進行審核、或者未按規定轉化/優化、或者未簽字確認即傳遞給文控中心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2 | 訂單 | 2.1因在轉換客戶資料,訂單處理時出現的錯誤,造成不良后果的。 |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元~損失金額的20%,第二責任人承擔50元~損失金額的10%。 連續3個月未發生錯誤的獎勵OP及IT每人200元。 |
2.2 因客戶有技術、質量等要求,未傳遞到公司內部被執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元~損失金額的20%,第二責任人承擔50元~損失金額的10%。 | ||
2.3 嘜頭、裝箱單的內容出現錯誤或不一致現象。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發現者獎勵30元/次。 | ||
2.4 合同及訂單未按照要求執行評審流程的,及未保留評審記錄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第二責任人處罰30元/次。 | ||
3 | 采購物料 | 3.1因采購的原材料、零部件、輔助材料等質量問題,造成生產部停產及客戶投訴的。 | 原料供應商承擔損失金額的100%,包括因此造成的誤工費、客戶罰款等。 |
3.2因我方合同或訂單的技術要求等傳達錯誤,導致的質量問題。 | 第一責任人承擔200元~該批產品損失金額的30%,第二責任人100元~該批產品損失金額的10%。 | ||
3.3原材料、半成品到達倉庫后未按規定報檢的。 | 當未造成車間缺料,客戶投訴等問題時,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若造成車間缺料,客戶投訴等問題時,第一責任人處罰100元/次,第二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3.4采購的物料不合格,質管部出具《不合格品通知單》后,供銷部在72小時內未處理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3.5 已報檢的采購物料,批量性不良(30%以上,讓步接收的除外),流轉到后道被發現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100元/次 , 若造成客戶投訴的,第一責任人處罰200元/次,第二責任人處罰100元/次。 | ||
4 | 生產過程 及檢驗 | 4.1生產人員違反工藝紀律及相關管理規定的。如:未按要求開班前點檢、 未按時填寫檢驗記錄、不按要求堆放產品、未經質量確認私自處理不合格品等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第二責任人處罰25元/次,重復發生加倍處罰。 發現者獎勵10元/次 |
4.2員工主觀上刻意不按工藝文件和圖紙進行生產,導致質量問題和客戶投訴。 | 第一責任人承擔500元~損失金額的70%,第二責任人承擔200元~損失金額的10%。 | ||
4.3 生產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不良品。 | 處罰詳情見附件6.1《車間制程不良考核標準》。 | ||
4.4車間對不合格品進行返工或返修不及時進行處理者(超過1周以上者)。 | 第一責任人(操作者)處罰50元/次,班組長處罰100元/次,車間主任處罰100元/次。 | ||
4.5 生產現場工藝文件(已受控下發的)與實際不符;缺少、沒有生產工藝文件而啟動生產的。 | 第一責任人(班組長)處罰50元/次,第二責任人(車間主任)處罰30元/次。 發現人獎勵10元/次。 | ||
4.6 現場工藝文件(已受控下發的)丟失或損壞未及時上報重新申請的,造成不合格品損失的。 | 第一責任人(班組長)處罰100元/次~損失金額的30%,第二責任人(車間主任)處罰50元/次~損失金額的10%。 | ||
4.7私自調整設備或過程參數生產的(如進刀量等。 | 第一責任人首次處罰100元,重復翻倍,第二責任人按30%處罰。 | ||
4.8因首檢確認錯誤造成批量質量異常。 | 第一責任人承擔200元~損失金額70%,第二責任人承擔100元~損失金額的30%。 | ||
4.9因漏檢、錯檢或判定錯誤導致批量(30%以上)的質量問題產品流轉到下工序或客戶端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200元/次~損失金額70%,發現者獎勵100元/次。 | ||
4 | 生產過程 及檢驗 | 4.10 沒有按照標準要求(檢驗頻次,檢驗方式,檢驗內容等)進行檢驗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4.11出現質量問題未及時上報或瞞報者。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4.12被投訴或查到至少有20分鐘不在崗,查清原因屬于違規情況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4.13檢驗后未按規定進行標識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4.14下道工序發現上道工序原材料/零件、半成品及成品CTQ項目(以通力定義CTQ為標準)存在缺陷 | 發現者獎勵5元/支 | ||
4.15發現毛坯原材料上存在的夾雜、凹坑及上道工序流入下工序的明顯的外觀缺陷 | 發現者獎勵10元/支 | ||
注:以上過程檢驗獎勵金額每人每月上限為500元,“發現者”含生產、質量所有人員。 檢驗員所在生產線連續6個月無內外部投訴,獎勵檢驗員200元,全年無內外部投訴,獎勵檢驗員400元。 各產線全年無客戶投訴(含外倉及蒙特費羅)及批量內部質量問題,獎勵過程質量主管200元/產線。 雙線檢驗員的獎罰規則詳細內容見《生產線質量檢驗方式及考核調整標準》。 | |||
5 | 入庫及存儲 | 5.1 倉管員入庫時發現混料報質管部確認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30元/堆 發現者獎勵50元/次 |
5.2 倉庫未按照要求(特別是非標導軌)進行登記、入庫、標識和堆放的 | 第一責任人處罰30元/次 | ||
5.3倉管員未按照領料單進行發料,出現數量不符、型號不符的現象。 | 第一責任人處罰50元/次。 | ||
5.4沒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半成品及成品發料的。 | 第一責任人每次100元/次。 第二責任人50元/次。 |